北京语言大学 2023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
欢迎报考北京语言大学2023级面向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。
(一)报考条件
1、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”或“港澳居民居住证”。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“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”或“台湾居民居住证”。2、须具有与内地(祖国大陆)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。
3、品德良好,身体健康。
4、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的书面推荐。
(二)报考点
1、北京:北京理工大学(研究生院)
地址: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,邮政编码:100081,电话:010-68945819,图文传真:010-68945112。2、上海:同济大学(研究生院)
地址: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,邮政编码:200092,电话:021-65982683,图文传真:021-65988292。3、广州:广东省教育考试院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,邮政编码:510631,电话:020-38627813,图文传真:020-38627826。4、香港:京港学术交流中心
地址: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,电话:00852-28936355,图文传真:00852-28345519。5、澳门: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
地址: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-9号一楼,电话:00853-28555533,图文传真:00853-28355427。(三)报名
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(现场)确认两个阶段。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、网上(现场)确认以及缴费。
(1)网上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
2、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“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gatzs.com.cn/)”浏览报考须知,并按教育部、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。报名期间,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。逾期不再补报。3、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。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、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。
4、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、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。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、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、考试或录取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(2)网上(现场)确认
1、网上(现场)确认时间: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。
2、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(现场)确认,按照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,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。
3、具体确认方式、要求和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,逾期不再补办。报考点信息详见“(二)报考点”。(四)考试
入学考试分初试、复试两个阶段。
1、初试
初试科目: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一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(具体科目见招生目录)。初试时间:待定,详见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(http://yjsy.blcu.edu.cn/)届时相关通知。初试所采用的具体方式:待定,详见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(http://yjsy.blcu.edu.cn/)届时相关通知。2、复试
复试时间拟为2023年4月中下旬,复试名单,具体时间以及采用方式以届时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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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录取
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、考试成绩、复试成绩、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,确定录取名单。录取通知书于8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。
(六)入学
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。具体时间由录取学校在“入学通知书”中注明。新生报到时,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,不符合入学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新生应按时报到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书面向学校请假,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(七)学习年限
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,自费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。
(八)学位
课程学习合格、学位论文答辩通过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规定者,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。有关详情可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。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,邮政编码:100083。
电话:010—82303470。
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也可在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的主页上查询,网址为:http://yjsy.blcu.edu.cn/。